树立荣辱观 做到品学自律——研究生院召开“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
3月17日下午,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研究生院副院长崔建民与30余名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代表就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背景、内容要求、遵循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交流。 座谈会上,同学们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八荣八耻”,并结合自己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情况谈了各自对“荣辱观”的认识和思考。有的同学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统一来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合格公民的行为准则,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风尚。有的同学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唯物史观在治国方略上的新境界,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新发展,它要求我们兢兢业业、诚实守信,自觉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有的同学表示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青年学生不断自我完善的系统标准,不仅要清楚什么样的行为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更重要的是在实际的学习生活中严格自律、勤奋治学、探索创新,努力做到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崔建民副院长在与同学们交流时强调,在我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及时地提出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荣辱观不仅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性,而且落实荣辱观具有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和现实状况的针对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青年学生要以“八荣八耻”作为自律的标准和准则,关注现实,服务社会,在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积极发挥模范作用。 为在研究生院学生中进一步深入开展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崔建民副院长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动员,进一步营造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校园氛围;二是将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学生第二期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三是鼓励同学们结合自己的专业撰写文章谈学习体会,增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和认识;四是加强学风建设,推崇学术诚信,严格学术自律;五是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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